答 答:诉求人在可提供收费凭证下可受理。
答 答:诉求人在可提供押金条或具体扣除押金的工资条凭证下可受理。克扣工资方面也可详细登记。
答 答:视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受理或提出劳动仲裁。 了解:劳动者在该单位工龄每满一年,按照辞退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在该单位的工龄=经济补偿金。
答 答:受理。备注:不参保派人社局,未按时缴纳社保派税务局(未按时缴纳社保需询问诉求人参保地,属地派遣)。 了解: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答 答:①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②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③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④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⑤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关于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由仲裁部门处理,没有争议的由监察机构处理)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答 答:受理。 了解:《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三条: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照上述规定,可以依法维权,但是在实践中确实难度很大,如果违法行为人不配合,或者找不到,原工作地点又无人经营,造成案件无法实质性推动,往往只能暂时中止,这种情况下投诉人可以走诉讼途径解决。
答 答:受理。
答 答:受理。(工地名称及位置必须清楚)
答 答:如包工头可提供所属工人名字,只反映工资问题可受理。
答 答:受理。
答 答:拖欠工资问题可受理,包工头工程款问题建议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答 答:1.许昌市人社局主要负责: ①清潩河以西、延安路以东、许由路以北、天宝路以南区域; ②河南省人社厅或许昌市人社局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 ③尚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是在河南省或许昌市工商局注册的各类用人单位; 2.中心区内有明确主管单位的施工工地: 例如:①学校施工-教育局;②部分中心区道路施工-住建局或交通局(根据诉求人提供情况核实主管单位);③修复河道、水利设施-水利局; 3.除中心区以外区域,符合受理条件,受理后属地派遣。
答 答:①拖欠工资时限超2年的事项(超过2年可走诉讼途径);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公布 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第三章 第二十条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②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以及信访的事项; ③无法提供用人单位地址及基本信息的事项; ④投诉、求助不提供个人姓名的事项(举报可保密); ⑤拖欠工程款的事项;(属民事纠纷,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⑥++男性60岁以上,女性50岁以上(女干部55岁以上)根据有关规定,年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人社部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419号建议的答复》中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者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论其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仍继续就业的,不属于劳动关系。) 备注:农民工超过法定年龄可将人社部门相关电话给予,让其自行咨询,以免多跑路;
答 答:受理范围: 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在两年内的; ②有明确的被举报人和被投诉的用人单位,有具体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事实; ③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和接受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答 答:我市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分为地域管辖、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一)地域管辖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劳动保障监察的地域管辖一般适用“违法行为发生地”管辖原则,即用工违法行为发生在哪个行政区域,就由该行政区域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监察管辖。因此,我市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职责分别由相应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对于许昌市中心城区(指清溟河以西、延安路以东、许由路以北、天宝路以南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发生交叉的特殊情况,按照“便民、高效、快捷”的原则,根据用人单位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划分管辖职责,即:在河南省人社厅或许昌市人社局参加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管辖,在区(县)级人社局参加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由相应区(县)级的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管辖;尚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在河南省省或许昌市工商局注册的各类用人单位,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管辖,在区(县)级工商局注册的各类用人单位,由相应的区(县)级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管辖。 (二)指定管辖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对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保障监察管辖权争议和本通知未明确规定的其他情况,由首次接受举报投诉或接待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机构,通过书面形式将案件情况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指定最终管辖权。 (三)移送管辖 对于发现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我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和查处。但如果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范围,或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或机构处理;涉嫌犯罪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当地司法机关受理。
答 答: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不上班,应当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未按照要求享受相应产假的,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理。未享受相应生育津贴的,可向医保局反映解决或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答 答:书面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监察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进行调查取证,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情况复杂的可延长30日;调查完成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责令整改,10日后不改,作出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决定,之后60日内不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 答:1、职称分考试类、评审类两大项。人才评价科负责评审类的初、中、高级证书的认定评审、发证工作。 2、职称申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评审结果公示可关注河南省人社厅和许昌市人社局网站。 3、申报评审条件可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才评价开发(职称)专栏查询;从2019年起,所有职称申报评审、考核认定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工作服务平台”进行。个人帐号创建时需确认申报人已领取河南省社保卡并激活。 4、职称查询:登录河南省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快捷通道→职称评审→河南职称→职称证书查询→输入信息提交。市职称办:2333351魏都区:2653027长葛市:6123467禹州市:8279609建安区:5139613鄢陵县:7167717襄城县:8390177
答 答: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常见问题归属部门回复口径1、用户名或密码忘记的、手机收不到验证码、考生更换照片等问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咨询投诉栏”拨打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371-61612719。2、对报名上传资格审核问题可通过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联系我们”发布的电话或行业主管部门咨询了解。3、交费发票领取、报考信息填报错误如何修改等可在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咨询问答”栏目了解。省考试中心电话:0371-12333、0371-61612719、61612715 证书咨询:0371-61612717
答 答:根据豫计收费[2003]2305号、豫政[2008]52号、豫发改收费[2008]2510号规定,初级:A类160元、B类145元、C类125元;中级:A类190元、B类160元、C类145元;初级:A类235元、B类220元、C类170元;技师290元;高级技师:340元。咨询电话:0374-2626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