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市场监管、公安、人社、税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人行等部门。
答 (一)申报书。申报书应当载明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名称、住所(经营场所)、经营范围、预定实施集中的日期,并附申报人身份证件或者登记注册文件,境外申报人还须提交当地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件和相关的认证文件。委托代理人申报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影响的说明。包括集中交易概况;相关市场界定;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主要竞争者及其市场份额;市场集中度;市场进入;行业发展现状;集中对市场竞争结构、行业发展、技术进步、创新、国民经济发展、消费者以及其他经营者的影响;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影响的效果评估及依据。 (三)集中协议。包括各种形式的集中协议文件,如协议书、合同以及相应的补充文件等。 (四)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五)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申报人应当对申报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申报代理人应当协助申报人对申报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答 通过合并方式实施的经营者集中,合并各方均为申报义务人;其他情形的经营者集中,取得控制权或者能够施加决定性影响的经营者为申报义务人,其他经营者予以配合。 同一项经营者集中有多个申报义务人的,可以委托一个申报义务人申报。被委托的申报义务人未申报的,其他申报义务人不能免除申报义务。申报义务人未申报的,其他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可以提出申报。 申报人可以自行申报,也可以依法委托他人代理申报。申报人应当严格审慎选择代理人。申报代理人应当诚实守信、合规经营。
答 根据《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本规定所称经营者集中,是指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下列情形:(一)经营者合并;(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答 1、对通过公示的拟奖名单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发文通报表扬。 2、市政府对向获得市长质量奖、市长质量提名奖的组织颁发奖牌,并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对获得市长质量奖荣誉称号的组织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市长质量提名奖称号的组织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质量管理创新奖的组织颁发证书。
答 获得市长质量提名奖2年以上,并形成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和质量意识,创新能力显著,卓越绩效连续2年自评良好,品牌优势突出,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质量满意度高,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等指标位于国内或本市领先地位,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突出的社会贡献以及广泛社会影响力。
答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生产经营5年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放宽至3年以上);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具备相关资质或证照;质量管理工作具有行业特色、企业特点,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积极实行卓越绩效管理,连续2年自评良好;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等指标处于本市同行业领先水平,具有优秀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度。
答 市长质量奖为年度奖,分为市长质量奖、市长质量提名奖和质量管理创新奖三个奖项。每年度市长质量奖获奖组织不超过5家,市长质量提名奖获奖组织不超过10家。对在评审中达到500分以上且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授予质量管理创新奖。当年申报组织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答 当事人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其中,因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经营者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移出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核实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当事人申请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或者抽查检查结果负面信息、移出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因案情复杂或者需要进行核查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答 不公示。
答 6月30日前可以修改上一年度的年报。以往年度的年报无法修改。
答 选填“开业/正常经营”。即使未开展业务,也选填“开业/正常经营”。
答 可以不一致,“通信地址”是指可以与企业取得联系的地址。
答 经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
答 需要,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无须申报资产状况。
答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规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内容应当包括认证依据的标准,认证机构发放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应列明现行有效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答 特定行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如IATF 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22163铁路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认证依据不包含《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GB/T 19001)或《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Requirements》(ISO 9001)的,认证决定人员应为认证机构的专职认证人员,并不得为审核组成员,能力应满足关于认证机构资质审批的相关要求,认证决定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工作人员做出。
答 认证委托人工作日的实际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的,认证机构应与认证委托人就调整工作时间至8小时配合现场审核实施达成一致意见,并保留认证记录。
答 因获证组织自身原因被原发证机构暂停、撤销或注销认证证书的,认证机构(包括原发证机构)不能在原认证证书被暂停、撤销或注销未满一年时,受理该获证组织新提交的认证申请。
答 QMS运行满3个月的证据时间应在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计算,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前的时间不计入QMS运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