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许农臻选”商标及标识申请使用人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登记注册地址、产品主要生产基地均在许昌市辖区内 (3)生产经营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4)产品拥有独立的商标注册证、有明确的包装标识。 (5)产品获得有效期内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一项以上,或入选河南省知名农业品牌目录;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级和省级示范社、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生产的产品。 (6)建立有完整的生产经营台账,建立有品牌营销体系 (7)有健全的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和产地环境保护体系,产品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 (8)营业执照登记满二年,且近二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许农臻选”商标及标识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1)初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受理辖区内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确认、实地核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确认推荐;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2)认定。许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提交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对评审合格的产品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提交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批。批准通过的,许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与申请人签订“许农臻选”商标及标识使用合同,颁发《“许农臻选”商标及标识使用许可证书》。
答 奶牛品种登记的对象是: 奶牛品种登记原则上只在产奶牛存栏100头以上、牛只三代系谱档案记录可查的奶牛养殖场(小区)开展品种登记工作。三代系谱不全的,可先行登记,待其后代出生后再进行跟踪登记。 奶牛品种登记条件:根据系谱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申请登记: (1)双亲为登记牛者; (2)本身已含荷斯坦牛血液 87.5%以上者; (3)在国外已是登记牛者。
答 在我国,坚持从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角度定义清真食品,严禁从伊斯兰教法角度界定清真食品,严格将清真食品限定在含有动物肉类及其衍生物的食品范围之内。不含肉类、动物油脂、乳类成份的食品不得冠以“清真”字样。
答 在收到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费通知单后,请到税务部门缴纳。
答 依据豫防办〔2009〕100号文第2条第(二)项“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的缴费标准为:三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500元。”
答 人民防空工程亦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人防工程是防备敌人突然袭击,有效地掩蔽人员和物资,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设施;是坚持城镇战斗,长期支持反侵略战争直至胜利的工程保障。
答 根据申报通知,河南省首套件基础电子元器件产品申报流程主要分为5个步骤: 1.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填写《河南省首套件基础电子元器件产品申报书》,提交至许昌市工信局。 2.地方审核。许昌市工信局依据通知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现场核查后,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首套件基础电子元器件产品。 3.专家评审。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成立专家组,对各地推荐产品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并视情况组织申报单位答辩、实地核查后,形成专家组意见。 4.产品公示。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专家组意见,择优确定河南省首套件基础电子元器件产品名单,并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公示。 5.发布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河南省首套件基础电子元器件产品名单。
答 绿色制造体系的申报是逐级推荐审核,流程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关键步骤:一是工信部门发布申报通知,明确企业申报时间和申报条件以及资料要求;二是企业准备与自评,对照国家或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等评价标准进行自评,自行编写评价报告,也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并编制报告;三是企业完成自评并准备齐全申报材料后,企业需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四是逐级审核推荐,县级工信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拟推荐名单报市级工信部门审核,市级工信部门确认推荐名单后,会通过统一的“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提交至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纸质材料一并报送,最后再由省工信厅组织评审,确定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另外,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原则上需从省级名单中择优推荐。
答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某些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企业。 1.认定条件:根据工信部印发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③产品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或淘汰类;④近3年未发生安全、质量、环境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为一票否决项)。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专业发展、市场竞争、自主创新、经营管理和加分项等5个方面15项具体指标。其中要求企业从事相关领域要达到10年以上,新产品的要达到5年以上;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超过4亿元以上,产品市场占有率全球前3位,且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2.申报流程:企业申请-县/市初审推荐-省级评审推荐-国家论证公告。申报成功的,3年一复核。 3.支持政策:省级层面: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获得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以支持项目的方式给予补助,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税后),按照不超过项目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市级层面:按照市级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规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给予100万元奖励。
答 1.“首批次新材料”是指企业生产的产品属于国内实现原始创新或显著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但进入市场初期,尚未形成规模化应用和竞争优势的新材料产品。“首批次保险补偿机制”是一项由国家工信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和省级财政支持的政策。主要承保两大风险:一是质量险。因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用户要求修理、更换或退货的风险。二是责任险。因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用户财产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的风险。由于新材料刚上市用户不敢买,企业可以通过购买“综合险”来消除用户顾虑。如果材料出了质量问题,由保险公司赔付;而企业支付的保费,国家和省里会给予80%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保险费发票金额)。这是一种“财政补保费,保险赔损失”的创新机制。 2.申报主要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资质要求:独立法人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未在“信用中国”黑名单)。二是产品要求:生产的产品必须列入《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三是交易要求:产品必须已经销售给直接用户(不能是贸易商或关联企业),且销售合同真实有效。 3.申报流程主要分为三步:一是企业申报。企业登录指定系统填报,并向属地工信部门提交纸质材料。二是审核推荐。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金融监管部门进行初审,重点核查合同、发票、保单的真实性,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工信厅。三是复核与拨付。工信部或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复核,确定名单后,财政部门下达补贴资金。
答 2025年,建成郑州都市圈重要增长中心,创新驱动制造业发展稳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走在中原地区前列。 2035年,建成郑州都市圈重要增长极,制造业智能化水平显著增强,成为中原地区城乡融合发展的幸福宜居样板。 2050年,建成中原城市群核心增长极,成为开放包容、创新引领、生态宜居、全龄友好的共同富裕样板城市。
答 2019年5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要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意见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地位,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答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技术误差等原因将不符合划定要求的地块误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可“即报即纠正”,经市县举证、省级审核同意后,通过“一张图”耕地保护应用场景永久基本农田监管模块报部更新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 “即报即审”类型的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工作主要指有合法手续情形,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在自然资源部监管系统备案的用地报批、用地预审、设施农用地等;二是经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符合“一户一宅”需保留类住宅用地;三是有林权证且拟长期用于林业发展的用地。
答 坚持规划引领,编制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明确适宜实施补充耕地重点区域,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按规划有节奏规范实施补充耕地。坚持“恢复优质耕地为主、新开垦耕地为辅”,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25度以上陡坡等区域实施补充耕地,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约束。 2025年9月,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出台了《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建立统一的验收标准和程序,强化质量刚性约束。补充耕地质量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达到适宜耕作、集中连片、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要求,其中,用于落实非农建设占补平衡的补充耕地,质量应不低于上一年度县域内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质量平均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力争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两项工作。其中,征收土地预公告是征收土地程序启动之时作出的公告,是土地征收前期工作中的第一项工作,其目的是告知征收范围、征收目的等基本信息,征求农民集体及成员的意见。 征收土地预公告是计算土地征收补偿的重要时间节点。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在拟征收范围内进行建设或者种植养殖的,均属于抢栽抢建,比较常见的有新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粮、种树、种草、种林或者种其他经济作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答 征收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将集体所有土地征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征地后的土地性质和权属发生变更,由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
答 许昌市森林防火紧要期(通常为每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 4 月 30 日)内,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可燃物计划烧除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 办理程序为: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单位)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野外用火申请表》(可在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下载)、身份证明材料、用火方案(含目的、地点、面积、时段、方式、防火安全措施等)。 2.受理 政务服务窗口或线上受理,当场核对申请材料,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正;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移交业务科室审核。 3.实地核查 审批部门组织工作人员现场核查用火区域、安全措施、现场负责人及预案,形成核查意见。 4.审批决定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核查意见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复议 / 诉讼权利,审批时限通常为 1个工作日。 5.实施与监管 获批后须在许可时段、区域内,由专人现场监管,按方案作业,开设隔离带、准备扑火装备,三级风以上或预警期间立即停火。 用火结束后彻底清理火场,经监管人员验收合格方可撤离。 6.备案与归档 审批结果同步报同级应急部门备案,申请材料、核查记录、许可文书等整理归档,以备追溯。 7.是否收费 不收费
答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时,以下两种情况必须实施检疫:一是列入应施检疫名单的植物或产品运出疫情发生县级区域前;二是所有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无论是否在检疫名单内或运往何地,调运前均需检疫。
答 申请人到生产经营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市民之家)或林业主管部门即可申请办理。东城区、开发区、示范区需到原隶属行政区(建安区、魏都区)办理。 目前“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采取告知承诺办理,申请人只需要提供申请表,阅读告知书后并签订承诺书即可办理。对于申请人不愿承诺、无法承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且信用未修复的,不实行告知承诺,按普通程序办理。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天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答 主要有以下处罚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一条摘录: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未备案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二条摘录: 非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关闭违法经营场所,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出售、利用、运输、携带、寄递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并处野生动物价值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