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答:需先办理职工医保停保,再办理居民医保,职工停保后三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设等待期。居民医保的集中缴费期在每年的9月至12月。
答 答:居民门诊统筹报销在乡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0%。设置个人门诊统筹日报销封顶额,乡级和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日报销封顶额均为50元。 门诊统筹设置个人年度累计报销封顶额,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个人年度累计报销封顶额为300元。
答 答: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一年,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每次分别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8万元。居民发生大病保险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前期积累的连续参保激励大病保险额度继续保留。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基本医保集中缴费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对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缴费标准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每多缴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对在非集中缴费期缴费参加当年基本医保的,按规定享受待遇等待期结束后至缴费当年年底的基本医保待遇。医保基金不支付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答 答:对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群众给予分类资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定额资助标准为居民基本医保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的50%。 咨询电话: 许昌市本级:0374-2628159,魏都区:0374-3111021,建安区:0374-5115809,禹州市:0374-2077355,长葛市:0374-2585910,鄢陵县:0374-7156780,襄城县:0374-3587170
答 答: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按次设定,每次40元,一天内在同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的负担一次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标准。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65%,退休人员75%; (2)二级及以下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55%,退休人员65%; (3)三级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60%。
答 答: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段计算):起付标准以上至300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30000元以上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91%,退休人员96%。
答 答:许昌市参保女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对符合规定的生育津贴自动生成申报数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一次性发放至参保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操作流程:打开微信/支付宝-搜索“河南医保”小程序-打开河南医保-点击我要办-点击个人银行账号信息维护-完成维护。
答 答: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按规定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至当年年底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新生儿出生90天后参保缴费的(限当年),自缴费之日(含0缴费到账)起享受待遇,不设待遇等待期。新生儿出生当年不计入断保年限。
答 答: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见下表: 级别 医院范围 起付标准(元) 报销比例 乡级 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 150 150-800元70% 800元以上90% 县级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含二级) 400 400-1500元63% 1500元以上83% 市级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含二级) 500 500-3000元55% 3000元以上75% 三级医院 1200 1200-4000元53% 4000元以上72% 省级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含二级 ) 600 600-4000元53% 4000元以上72% 三级医院 2000 2000-7000元50% 7000元以上68% 省外 2000 2000-7000元50% 7000元以上68% (一)对按规定转往省外医疗机构住院的,执行省级三级医院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二)14岁以下(含14周岁)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支付。定额标准为自然分娩一例1000元,剖宫产一例2000元。实际住院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 (四)市域内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在同级医疗机构规定标准基础上降低100元,使用中医药服务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 (五)80岁以上老人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答 能享受门诊统筹、门诊两病、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门诊、门诊特药、住院待遇、生育待遇、大病保险、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