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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群众给予分类资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定额资助标准为居民基本医保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的50%。 咨询电话: 许昌市本级:0374-2628159,魏都区:0374-3111021,建安区:0374-5115809,禹州市:0374-2077355,长葛市:0374-2585910,鄢陵县:0374-7156780,襄城县:0374-3587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