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答: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申请人可通过线下服务网点和线上服务渠道申领。 线下办理:1. 申请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需代办,提供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 2.不满16周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3.办卡人电子照片、到当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申请。 线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河南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支付宝小程序等进入新卡申领页面,提交个人制卡信息、符合要求的电子相片与有效身份证(未成年人可提供户口本)照片电子版后办理社会保障卡申请业务。
答 答:持卡人可拨打本地人社服务热线12333电话咨询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信息(包括网点地址、联系电话、服务范围等),也可通过“河南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支付宝小程序等进入河南社会保障卡智慧服务大厅进行查询。
答 答:社会保障卡分别有社保账户密码和金融账户密码,两个账户相互独立。社保账户的初始密码是123456,持卡人可通过社保卡服务网点进行密码修改业务。 银行账户密码的业务办理按照社保卡合作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答 答:社会保障卡社保密码连续6次输入错误,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将被锁定,锁卡后须本人持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原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密码解锁。 银行账户被锁定后办理按照社保卡合作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答 答:线上办理:(1)新卡申领:申请成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社保卡制作和分发(特殊情况除外)。 (2)补换卡:申请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社保卡制作和分发(特殊情况除外)。 线下办理: 新卡申领和补换卡:具备即时制卡能力的服务网点可即时出卡,立等可取;不具备即时制卡能力的服务网点申请成功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社保卡制作和分发。
答 答:持卡人因社保关系转移省外、出国定居、死亡、失踪等原因终止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的可办理社保卡注销业务。银行账户注销,在合作银行服务网点按照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答 答:灵活就业人员申请退休,需本人携带申报材料办理。 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 申报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 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账户查询单和参保证明; 3. 养老保险手册本和养老补缴发票(如果无养老保险手册本,或未补缴过养老保险,可以不提供)。 申报时间:当月1-10号集中申报,逢法定节假日自动顺延。 申报地址: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CEF连廊210室 咨询电话:2623706 2338152 查看审批结果地址: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CEF连廊110室(需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 咨询电话:2338252 特殊说明:本条内容仅适用于1995年1月前参加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1995年1月1日起参加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保中心窗口直接办理,请咨询社保中心。
答 答:许昌市直:许昌市市民之家一楼101、102号窗口,电话:2121239 魏都区: 天宝路清潩河西邻中奥鑫天魏都市民之家二楼,电话:2661892 禹州市: 禹王大道党政综合大楼后楼行政服务大厅三楼1号窗口,电话:8273099 建安区: 新元大道兴业大厦后建安市民之家三楼社保卡窗口,电话:5133126 襄城县: 襄城县烟城路东段文博中心一楼人社综合专区9、10号窗口,电话:8396636 鄢陵县:花博园东柏梁镇社区对面市民之家,电话:7163118 长葛市: 葛天大道5号楼1楼8号社保卡窗口,电话:6161966
答 答:(一)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求职补贴):毕业学生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每人2000元,一次性发放。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进入“河南就业网上办理大厅”,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申报。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保卡银行帐户。个人及单位政务网注册、实名认证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政务网技术支持电话0371-96500;关于申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拨打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371-69690203负责机构:0374-2622930
答 答: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中超出岗位补贴标准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社会保险补贴包含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答 答:1.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2.就业见习补贴:对接收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的就业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70%,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按完成见习人员见习时间补贴3-12个月。(毕业生想通过就业见习单位见习的,可通过各地、市或我局人力资源社保局官网搜索就业见习单位查找相应单位及岗位、地址电话等信息) 3.社会保险补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对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4.创业培训补贴: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上简称六类人员),以及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按培训项目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创业意识培训200元/人,创业实训300元/人,创办企业培训1000元/人,改善企业培训1500元/人,网络(电商)创业培训1500元/人。 5.一次性开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答 答:补贴对象:通过公益性岗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 1、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可按小时制计算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
答 答: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办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3〕43号)《河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3号)等政策规定办理,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或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职工,达到相应的特殊工种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申请办理提前退休。
答 答: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企业职工申报提前退休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备案材料;2.参保人员档案以及其他辅助性原始材料;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审核表》;4.《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书》;5.公示结论。
答 答:特殊工种的认定以本人档案原始记载为准,本人档案中从事特殊工种情况记载不清楚的,应当通过提供工资表、特殊岗位津贴费补助表等能够说明情况的相关原始材料予以证明。认定特殊工种范围仍按原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提前退休工种名录执行,严禁以任何名义自行放宽扩大提前退休工种名录。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所属司局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提前退休工种文件,一律无效,不得作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依据。企业只能执行自己所属行业的提前退休工种名录,不得跨行业比照执行;企业集团所属企业涉及多个行业的,经省级人社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备案后,可分别按各自所属行业执行。企业提前退休工种政策制定权在国家,省及以下各级政府和部门均无政策制定权。各地不得以政府会议纪要或部门内部联席会议等名义和方式擅自扩大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范围和标准。
答 答: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的规定,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除符合最低缴费年限条件外,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性质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性质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性质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从事不同性质特殊工种岗位的工作年限不得累加计算。原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对从事特殊工种年限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年限标准。
答 答: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答 答:依据《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昌市财政局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被征收土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许人社[2019]11号)文件, 补贴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意见实施后新产生的被征地农民; (二)家庭承包土地(以下简称为土地)被依法征收; (三)征地时具有土地承包权; (四)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参保条件而未参保的,应积极引导其参保。
答 答:1.就业技能培训补贴适用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六类人员,补贴资金一般由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的纳入政府补贴培训评价机构清单管理的评价机构按照流程申领。 2.政策标准:完成培训职业工种规定的培训学时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含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初级工1200元/人、中级工1600元/人、高级工2000 元/人、技师4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700元/人补贴;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给予800元/人补贴,参加3年一次复审培训并换发新证的,给予200元/人补贴;对参加培训不低于40个学时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800元/人补贴。 3.负责部门电话:市直2625179 禹州2077620 长葛6115517 鄢陵7167702 襄城8390928 魏都区2653052 建安区5113010 示范区3372288 经济开发区8581650 东城区2953696
答 答:适用对象:许昌市(含各县区)户籍或在许昌市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档案接收流程: 1、毕业生向学校申请档案回原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 2、学校通过机要交通或邮政EMS将毕业生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县(市、区)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可由专人直接送达),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签收;3、工作人员核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有无缺少、错装等情况。缺少材料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并签订一次性告知书;错装或发错档案的,与毕业院校协商后退回;4、录入个人档案基本信息,完成档案接收。5、2023年取消毕业生报到后,档案邮寄不再经过许昌市人社局转递,请直接寄至县(市、区)。 各县(市、区)档案接收部门和联系方式:1.魏都区人社局 接收部门:魏都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天宝路魏都市民之家楼5楼521室 联系电话:0374—2653177 联系人:档案室 邮编:461000 2.建安区人社局 接收部门:建安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5楼5151室 联系电话:0374-5139816 联系人:档案室 邮编:461100 3.禹州市人社局 接收部门:禹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禹州市政务服务大厅中门一楼东128室 联系电话:0374—8279607 联系人:档案室 邮编:461670 4.长葛市人社局 接收部门:长葛市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和劳动关系股 接收地址:河南省长葛市新区5号楼207室 电话:0374—6181797 接收人:档案室 邮编:461500 5.鄢陵县人社局 接收部门:鄢陵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鄢陵县梅里路429号人社局一楼102室 联系电话:0374-7167256 联系人:档案室 邮编:461200 6.襄城县人社局 接收部门:襄城县人才交流中心 接收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八七路与虹桥路交叉口向西20米路南 电话:0374-8392326 接收人:档案室 邮编:461700 7.许昌市人社局(入职市直单位的应届生可将档案寄至市人社局) 接收部门:许昌市人才交流中心 接收地址: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竹林路市民之家CEF连廊一楼 电话:0374-2332618 (2627233已停用) 接收人:档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