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就业技能培训补贴适用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六类人员,补贴资金一般由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的纳入政府补贴培训评价机构清单管理的评价机构按照流程申领。
2.政策标准:完成培训职业工种规定的培训学时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含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初级工1200元/人、中级工1600元/人、高级工2000 元/人、技师4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700元/人补贴;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给予800元/人补贴,参加3年一次复审培训并换发新证的,给予200元/人补贴;对参加培训不低于40个学时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800元/人补贴。
3.负责部门电话:市直2625179 禹州2077620 长葛6115517 鄢陵7167702 襄城8390928 魏都区2653052 建安区5113010 示范区3372288 经济开发区8581650 东城区2953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