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特殊工种的认定以本人档案原始记载为准,本人档案中从事特殊工种情况记载不清楚的,应当通过提供工资表、特殊岗位津贴费补助表等能够说明情况的相关原始材料予以证明。认定特殊工种范围仍按原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提前退休工种名录执行,严禁以任何名义自行放宽扩大提前退休工种名录。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所属司局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提前退休工种文件,一律无效,不得作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依据。企业只能执行自己所属行业的提前退休工种名录,不得跨行业比照执行;企业集团所属企业涉及多个行业的,经省级人社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备案后,可分别按各自所属行业执行。企业提前退休工种政策制定权在国家,省及以下各级政府和部门均无政策制定权。各地不得以政府会议纪要或部门内部联席会议等名义和方式擅自扩大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范围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