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在拥有发明专利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衍生孵化、创新服务成效方面没有做要求。 2.在发起及设立单位、研发队伍、经费投入、研发基础条件等方面较重大新型研发机构要求较低。
答 河南科技网(http://www.hnzwfw.gov.cn/)查询。
答 根据市科技局官方网站通知。
答 从已通过省科技厅备案登记的新型研发机构中按一定程序择优遴选。
答 对已命名的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实行动态管理。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每两年组织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考核评估指标主要包括研发投入、高端人才及团队引进、专利授权量、技术转移服务、孵化育成企业及成效等因素。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考核评估优秀、合格的机构,给予财政补助;对考核不合格机构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者取消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资格。
答 关注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henan.gov.cn/,一般会在网站公示。
答 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通知一般为上半年发布,可以通过河南省科技厅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许昌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也会转发通知并安排报送时间及地址。
答 目前,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检定费用可以免征。
答 申报单位可以登陆许昌市科学技术局网站,查询通知公告栏,查看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初审推荐公示。
答 包含企业税务注销、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注销社会保险登记、银行账户注销、企业印章注销、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等7个事项。
答 申报单位可以通过河南省科技厅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也可以通过许昌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申报单位应按照许昌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通知时间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经许昌市科学技术局评估初审后上报河南省科技厅。
答 申报单位可以登陆许昌市科学技术局网站,查询通知公告栏,查看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估初审推荐公示。
答 建议采用科技部标准模板(合同格式在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网页http://210.76.97.54资料下载专区中下载)。
答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答 需携带技术合同登记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答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答 科技特派员和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伍转业军人、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乡土人才等有涉农创业需求的所有人员。
答 集聚创业人才、技术集成示范、创业培育孵化、创业人才培训、科技金融服务和创业政策集成等。
答 建立星创天地绩效评价体系和退出机制。对省级星创天地实行年度评价和动态管理,把星创天地的运营和发展、集聚创新创业人才、技术集成示范、创业培育孵化、创业人才培训等作为重要评价考核指标,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政策性补助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优先给予政策性补助和优先推荐为国家级星创天地;对考核不合格的,指导其进行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星创天地”称号。
答 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的工作经费每团每年支持20万元,省派科技特派员的工作经费每人每年支持2万元,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由市财政统筹解决,县派科技特派员每人每年支持1万元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