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全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召开。市委常委、副市长卢希望主持并讲话。
据了解,2019年4月许昌被生态环境部确定为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经过两年的探索推进,目前我市已完成试点建设的55项目标指标、59项体系建设任务、30项工程项目,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城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新路径。
听取各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后,卢希望就持续深化“无废城市”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明确目标任务,对照生态环境部《“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建设目标和任务,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二要找准方法路径,统筹政府、市场、社会、群众等多方优势资源,形成推动“无废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实现创建效益最大化;三要育出品牌特色,以市八次党代会确定的城市发展目标为指引,在对标国家建设标准基础上开展差异性、补充性创建,让“无废许昌”成为全国“无废城市”建设的样板;四要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把“无废”理念融入市民群众生产生活,形成“无废城市”人人共建、无废成果人人共享的局面。 同时,“无废城市”建设专班要定人、定事、定时、定责,全力推动许昌“无废城市”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贡献更多许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