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 [2022] 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5月27日
许昌市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六部委《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商财发〔2021〕39号),河南省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提升河南跨境电子商务核心竞争力专项方案》(豫一带一路办〔2022〕2号)精神,加快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打造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为目标,聚焦制度型开放战略,在许昌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着力推进跨境电商制度、管理、模式和服务创新,创新优化通关、税收、外汇收支等监管模式,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统筹谋划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工作,建立符合许昌特色的跨境零售进口展示、运营、客服、物流、金融、销售、快递等产业发展模式,形成部门协同、政企联动、市场支撑、共同推进的跨境电商运营和监管服务体系,构建完整跨境电商进口产业链和生态圈。2022年底前,完成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监管场所、运营平台、展示交易中心等项目建设,实现试点业务常态化运行。2024年年底前,初步形成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产业集群和集聚效应,发展水平居全省前列。
三、重点工作
(一)完成跨境电商基础设施建设。针对海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和监管要求,以许昌保税物流中心(B型)现有仓库为基础,拓展建设或配备专用查验场地、视频监控、智能化卡口系统、进货理货区、查验分拣区、出货理货区等,完善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所需的信息化支撑系统,完成场所验收和监管权限批复,满足海关监管、电商企业和物流企业的操作需求。(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许昌海关)
(二)优化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功能。重点引进或培育运营企业,依托许昌国际贸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对接中国(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完善通关、数据统计、物流跟踪、金融支付等服务功能,实现与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依托商务中心区,完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功能,集聚平台企业、综合服务企业、国际物流企业、专业人才培训机构等多种要素,构建完整产业链和生态圈。(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商务局、许昌海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
(三)加大跨境电商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国内外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平台企业、运营企业及国际物流等配套服务企业,鼓励本地有条件的企业入驻,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加强备案登记服务,为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报关、检验检疫、退税等相关手续,并接入许昌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企业一次备案、多主体共享、全流程使用。(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商务局、许昌海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
(四)创新建设跨境电商保税直购体验中心。建设保税备货、直购进口等业务并重的“进口商品展示销售中心”,发展跨境电商保税展示、跨境电商O2O体验店等进口业务,优化监管流程,打造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展示、体验、支付、清关等有机融合的功能平台,实现“现场体验,一键下单,即时提货,物流到家”的综合服务,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扩大进口商品本地消费。(责任单位:许昌保税物流中心)
(五)建设跨境电商进口商品质量追溯体系。制定跨境电商进口商品质量检验检测标准,明确经营企业质量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实现商品源头可溯、去向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建立进口商品质量风险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安全风险检测,实行安全问题调查制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任务分工
(一)市商务局:牵头建立推进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发挥职能作用;及时收集试点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提请召开协调会解决;围绕跨境电商配套政策、平台建设、线上实操、海关创新服务、人才培育等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考察和培训。
(二)许昌海关:负责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相关项目建设、业务实操流程等提供合规性审查,依照海关相关法规以及海关总署、郑州海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相关工作流程,履行监管职责,支持外贸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三)市税务局:负责对接许昌海关、跨境电商企业等,落实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四)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负责研究试点中外汇支持政策;支持金融机构根据通关、交易、支付、物流等综合信息数据,创新金融产品种类,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拓展电商供应链业务,为跨境电商提供更加便捷化、高效化和网格化金融服务。
(五)市邮政管理局:负责研究制定畅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邮政快递支持政策;引导快递企业做好快递分拣配送分包,保障进口商品从保税物流中心送达消费者。
(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办理跨境电商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强化监督管理,建立进口商品重大质量安全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实施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优化完善监管措施,依法查处跨境电商企业、个体工商户违规行为。
(七)市财政局:负责试点工作财政政策保障和落实。
(八)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负责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保税直购体验中心建设及运营;做好跨境电商主体招商引资,落实扶持政策。
(九)各县(市、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辖区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培育,引导有跨境业务需求的企业办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出台辖区内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业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商务局、许昌海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工作专班。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加大制度创新力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创新举措落地见效。
(二)抓好任务落实。从制度型开放战略全局深刻认识发展跨境电商新业态的重要意义,根据各自职能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分管领导、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加大政策支持。各单位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支持,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需要,在实施期间,及时完善、更新、调整现有支持政策。统筹中央、省、市现有政策,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给予必要的资金、政策支持,打造低成本、高实效的运营环境,吸引更多平台、运营企业、配套服务企业等相关市场主体来许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