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全面落实促消费的决策部署,加快消费回升和潜力释放,促消费、惠民生、提振经济。我市组织开展“惠购新春 韵味莲城”系列促消费活动。
一、2023年许昌市“惠购新春 韵味莲城”购车促销活动
(一)活动时间:2023年1月19日起--2月28日(按照审核通过顺序,先到先得,发完为止)。购车发票的开票日期、交强险首次投保时间和行驶证发证日期均需在活动时间之内。
(二)活动内容:凡在许昌市中心城区(含建安区、魏都区、东城区、示范区、开发区)内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具体名单可通过当天云闪付平台查看)购置新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均可参与补贴活动,购买车辆需在许昌市办理新车注册上牌手续。购车补贴资金以现金红包形式发放。现金红包应在支持使用云闪付的实体门店消费完毕,不能用于提现。购车补贴现金红包先购先报先补,补完为止。
(三)政策支持:政府计划补贴资金1200万元,对在中心城区(含建安区、魏都区、东城区、示范区、开发区)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新购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按购车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的5%给予消费者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补贴金额单位精确到元)。
(四)申领流程:活动开始后,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乘用车并在许昌市办理入户登记手续后的消费者,登录“云闪付APP”平台,点击“汽车券核销-许昌市购车补贴专区”补贴申领,领取许昌市汽车补贴资金,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资料(身份证、行驶证、购车发票、银联POS小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交强险保单等)后,等待审核通过(春节期间1月21日-1月27日端口不开放)。现金红包按照审核通过顺序,先到先得,发完为止。消费者购车发票、交强险、行驶证和云闪付APP账号的姓名、身份证信息、手机号必须完全一致;购车发票的开票日期、交强险首次投保时间和行驶证发证日期均需在活动时间之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本次补贴范围:
①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购买新车的;
②在活动开始前已经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交强险保单,在活动期间更换或重新开具发票和保单的;
③购买摩托车、三轮车、四轮低速电动汽车、农用车的;
④购买二手车的。
(五)使用规则
1.补贴发放:消费者的补贴将在审核通过后,以现金红包的形式发放至申请补贴的“云闪付”账户,消费者可在云闪付APP“我的”-“奖励”-“我的红包”中查看红包金额及注意事项。
2.现金红包使用规则:现金红包可在许昌市域范围内支持云闪付支付的线下实体商家(不含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商家)消费时抵扣。红包可一次性或分多次使用,消费者到商户出示云闪付APP付款码或使用云闪付APP“扫一扫”进行支付,即可使用红包直接抵扣订单金额(用户单笔交易红包抵扣后至少需支付0.01元)。
(六)注意事项
1.此次汽车促消费活动每位消费者只能参与一次,现金红包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2.购车消费者须保证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领资格,追回补贴款,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汽车销售企业不得借助此次汽车促消费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提高售卖价格。若被投诉购买价格高于市场价格,一经查实,取消活动资格,售出车辆补贴资金由该汽车销售企业负担。
4.凡是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要留存消费者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积极配合消费者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因企业原因造成消费者不能按时申请补贴资格的,由相关企业承担责任。
二、“惠购新春 韵味莲城”家电促销活动
1.活动时间:2023年1月19日至1月28日。
2.活动内容:通过“建行生活APP”发放家电消费券(1月19日、20日、21日每天上午10:00开始定量发放,同类消费券活动期间仅可使用一张,先到先得,抢完为止)。家电消费券按照100元、200元、300元三个标准发放,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实体店(具体名单可通过当天发放平台查看)单品实际消费金额(单笔不拆单)分级别、分等次使用(100元券单品满1000元使用,200元券单品满2000元使用,300元券单品满3000元使用)。主要用于电视机、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烟机、灶具、热水器等7类家用电器产品消费。
三、“惠购新春 韵味莲城”零售促销活动
1.活动时间:2023年1月19日至1月28日。
2.活动内容:通过“建行生活APP”发放零售消费券(1月19日、20日、21日每天上午10:00开始定量发放,同类消费券活动期间仅可使用一张,先到先得,抢完为止)。零售消费券按照10元、20元、30元三个标准发放零售消费券,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实体店(具体名单可通过当天发放平台查看)实际消费金额在消费券面额5倍以上可用(单笔不拆单)。
四、“惠购新春 韵味莲城”年夜饭餐饮促销活动
1.活动时间:2023年1月20日-1月27日
2.活动内容:消费者在“建行生活APP”平台领取许昌政府年夜饭消费券(1月19日、20日、21日每天上午10:00开始定量发放,同类消费券活动期间仅可使用一张,先到先得,抢完为止),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餐饮企业(具体名单可通过当天发放平台查看)用于年夜饭消费。按照100元和200元二个标准发放“年夜饭”消费券,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实体餐饮门店实际消费金额在消费券面额5倍以上可用(单笔不拆单)。
五、文旅促销活动
1.活动时间:2023年1月19日-2月19日
2.活动内容:消费者在“建行生活APP”平台领取文旅消费券(1月19日、20日、21日每天上午10:00上开始定量发放,同类消费券活动期间仅可使用一张,先到先得,抢完为止),文旅消费券共设置2类消费券,消费满20元减10元;消费满30元减15元。文旅消费券主要用于灞陵桥景区、春秋楼景区、瑞贝卡欢乐园(瑞贝卡滑雪乐园、贝卡王国)、许昌海洋馆等4个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