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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河长制工作被评为全省优秀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1-05-07 15:5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省河长办印发《关于2020年度省级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我市获评优秀等级。

河长制,即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各级分管领导担任副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推动各级党委、政府组织全面履行河流保护管理责任的制度体系,目的是保持河清水洁、岸绿鱼游的良好生态环境。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多方联动、合力攻坚,扎实开展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如今,全市河湖长制基础工作高效推进,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系统治理成效显著,协同机制不断创新,有力推进了河湖长由“有名有实”向“有力有为”转变。对此,市委书记、市第一总河湖长胡五岳批示:“对取得优秀等级成绩予以充分肯定。要再接再厉,健全机制,进一步夯实河长制、湖长制责任,推进河湖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幸福河湖’建设目标,以‘河湖长履职常态化、能力建设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明察暗访实效化、宣传培训多样化、样板河创建特色化’等六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我市河湖管理水平,推动河湖面貌持续向好、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快建设造福人民群众的‘幸福河湖’,力争在2021年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市河长办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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