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公安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0-12-24 17:0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今年以来,许昌市公安局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有关要求,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大力推进便民利民服务,加大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力度,以全面实施民政工作信息与政务公开化为工作目标,抓基层夯基础、抓重点求突破,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有效地促进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许昌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按照许办〔2020〕18号、许办〔2017〕10号、许政办〔2017〕65号文件精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王磊为分管公安局政务公开的负责人,每年至少向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汇报一次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及时按照许办〔2020〕18号通知要求,将市公安局所负责试点领域任务落实到警令部,确定具体负责人推进相关工作。

二、组织学习,提升业务能力

为提升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能力,许昌市公安局将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作为每周集中学习的内容之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学习的重点,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依法依规公开意识。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三、提升服务,办好一件事

许昌市公安局以为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切实做到让信息、政策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竭尽全力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坚持开展常态化领导陪群众“跑一次”服务,切实推进政策落实,不仅让市民感到贴心,也真正做到了“最多跑一次”。

四、完善制度,促进公开平台规范化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许昌市公安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网站管理制度》《舆情监测管理制度》《办文办事工作流程》等制度,规范公开的主体、内容、范围、形式等环节,健全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政务公开更新维护、保密审查、年度报告、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同时,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并在许昌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根据行使权力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方便群众办事。

下一步,许昌市公安局将创新举措,分类施策,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一是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对涉及专业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以政务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与电子政务相结合,满足群众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对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度。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强政务公开目录、内容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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