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局将教育系统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列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情况
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与省教育厅对接,按照《河南省关于落实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标准目录的通知》(教办函〔2019〕366号),结合我市实际,一是认真研究,专人负责。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市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组织专人负责网站内容更新情况。二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印发《许昌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试行),在网站公示我市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标准目录。公开事项上,设政策文件、教育概况、民办学校信息、财务信息、招生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重要政策执行情况、教育督导、校园安全等10个一级公开事项,34个二级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上,以二级公开事项为单位明确了相应的公开数据、基本情况等;公开时限上,除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外,其他都要求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主体上,按照公开事项内容明确县(市、区)教育部门或相应地区教育部门;公开渠道和载体上,根据不同公开事项明确相应层级政府网站等;公开对象上,除教师职称评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个事项明确向教师和就餐学生及家长公开外,其他事项均向全社会公开;公开方式上,全部属于主动公开。三是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局办公室按照《通知》,在各科室的配合下,积极公开相关内容,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二、下步安排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基层政务公开的的广度和深度,强化各科室信息公开意识,尤其对义务教育招生、中高考报名录取政策,教师招聘考试等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丰富公开形式,提升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
二是配强工作人员。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强化公开意识,按照《通知》的要求,切实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