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许政办〔2020〕18号)后,示范区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积极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在示范区落实落细。
一是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成立了示范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专班,由示范区班子领导张孟仁任专班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职能单位、各镇(办事处)为成员单位。各单位主要领导坚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推进,保证了工作力度。同时,结合实际,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安排及任务分解的通知》,对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等工作,细化了任务责任,明确了时间节点,确保了示范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扎实推进。
二是夯实责任,全力推进。各单位行政“一把手”坚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推进;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定期听取各指标编制责任单位情况汇报,研究存在问题,推动各试点领域标准指引高质量编制。工委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加强督导检查和工作指导,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把握关键,强化落实。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区各职能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主动认领,完善编制示范区所涉及的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和标准指引。
截至目前,示范区已结合实际,初步完成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正在进一步完善审核。其中,城乡规划领域等10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已通过示范区网站发布,剩余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待审核后将及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