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9日政协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河南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运用提案议政建言、履行职责。截至1月17日12时,共提交提案1272件。提案委员会根据《政协河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提案审查工作细则》,对收到的提案进行认真审查,共立案1045件,并案95件,不立案132件。在立案提案中,委员提案875件,占84%;集体提案170件,占16%。
总体看,本次会议收到的提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新时代发展主题,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我省中心工作,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对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需求,选题准确,重点突出,建议具体,质量较高。其中,关于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438件,内容相对集中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快创新发展、统筹实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中原城市群一体化等;关于教科文卫体方面的提案336件,内容相对集中于加快打造文化强省、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优化科技创新服务、推进军民技术融合等;关于政治法律社会保障及其他方面的提案271件,内容相对集中于推进精准脱贫、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这些提案关注大局有高度,反映民意接地气,充分体现了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的政治自觉、责任担当和智慧力量,彰显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优势。
大会闭幕后,本次会议立案提案将由省政协办公厅会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按照有关规定送交相关承办单位办理,并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省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大提案督办力度,提升提案办理质量和成效。不予立案但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提案,将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参考。
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按平时提案审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