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代中国,文化从过去较为单一的政治意识形态载体,发展成为日渐成熟的增强社会创造活力、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协调发展的精神支撑力量,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方面的社会功能日益彰显出来。新时期以来,中国文化的创作和参与者追蹑时代,自觉地倡导民族优秀文化,拓展中国文化的内容,无论是对中国历史文化艺术的厚重传统的传承,还是在认识世界、塑造时代精神、影响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理当在当代文化创造与文化发展活动中得以体现。和谐文化建设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更具一层社会意识与责任伦理内涵。
伴随着人民群众物质和精神需求的不断提高,文化产品对亿万民众的社会生活产生着重大影响。随着中国综合国力与影响力的增加,世界各国对中国了解及对中国文化的关注与需求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凝聚中华民族光彩的文化创造与创意产品在跨际交流与世界市场中得到拓展的空间,当代中国文化也因此显露出更为独特而耀眼的灿烂光芒。但是,弘扬我国传统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内容,形成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文化立足点,仍然是当前构建和谐文化的一份历史责任。
“传统犹如血脉,应该更新,但不可以割断。”从当代文化发展的历史与现状看,虽然文化发展与创新种类、类别众多,内容繁杂,但仍然可以看出许多文化活动与创新发展能够坚持在持续推动与书写过程中讲述自己的语言,在文化创造、文化传承中坚持对文化传统的优秀部分的承传。这是相当可贵的。当代文化活动,虽然在精品建设及适合产业发展的文化趋向上存在一定问题,但其以近年来的大量文化成果为基础,弘扬真善美,推进文化创新,对中国经验及其满足广大受众的认知与交流需求这一重要功能的日益突显,仍然是显而易见的。在对当前和谐文化建设与发展活动的把握中,有几个主要的方面,是我们需要予以高度重视的。这几个方面,即文化内容形态在坚持贯彻时代精神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的前提下的传承发展、有利于社会和谐的跨文化交流、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吻合的文化经济的制度创新以及民族文化与审美建构等方面,指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范畴,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若干最本质问题进行的关键性的思考,同时是形成和塑造和谐文化创新意识的重要途径。这几个方面的考量与研究,势必会构成和谐文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责任要求的重要基础。
在我国文化蓬勃发展的历史过程中,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我国进入改革开放以后,可以看到每一种文化形态的产生与发展,都会在百姓大众和文化界以至整个社会中引起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在这之中,不少是体现了一种推进式思维,其中有的反映民族文化内容,有的表现出对客观对象的真实感受,有的建立在长期艰苦的实践中自觉地对知识本身进行思考,弥足珍贵,也有的则坚持历史承传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增添时代新内容,等等,从而产生了持久的创造性的社会与文化影响力。可以说,超越现象,超越平庸,打开视野,面对眼前现实,融汇传统,积极因应,把尽可能多的文化创意与创新性的思维纳入进来,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中做出新的发现和新的创造,是我们倡导、践行和谐文化建设的责任伦理的目标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