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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17批)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06-23 01:1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许昌市禹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50037

反映情况:许昌市禹州市,每次只要环保检查,所有的废品收购站都要关停。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为创建国家卫生城,禹州市对不符合城市规划布局及场区环境脏、乱、差的废品收购站,采取了停业整治措施。禹州市城区周边现有废品收购站14家,2018年6月16日禹州市组织调查发现,8家废品收购站均在正常营业,6家废品收购站停业(其中3家不符合城市规划和创卫要求被辖区办事处停业整治,3家不符合属地产业布局,场区环境存在脏、乱、差等问题而被属地镇政府停业整顿)。

处理及整改情况:禹州市要求辖区办事处对不符合城市规划和创卫要求的3家废品收购站限期搬迁;要求属地镇政府对不符合属地产业布局,场区环境存在脏、乱、差的3家废品收购站限期整改或搬迁。 

问责情况:无

 

二、许昌市禹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50044

反映情况:许昌市禹州市浅井镇,1、有很多家石料厂,没有生产许可证,在山上私挖滥采,夜间生产粉尘污染,运输过程中沿路抛洒扬尘污染严重。2、北山周边无证洗砂场污水、污泥随意排放。3、无证石英砂厂,粉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有很多家石料厂,没有生产许可证,在山上私挖滥采,夜间生产粉尘污染”情况不属实,“运输过程中沿路抛洒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基本属实。浅井镇共有14家石料加工企业,除禹州市宜鑫建材有限公司和禹州市家福源建材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完成资源整合和环境治理提标改造工作正常生产外,其它12家企业全部断电停产。S325禹州段(彭花路)浅井镇扒村—无梁段道路破损较重,运输石料的车辆经过该路段时存在抛洒现象,造成道路扬尘污染。

“北山周边无证洗砂场污水、污泥随意排放”的情况不属实。经调查,根据禹州市政府关于石灰石企业资源整合的有关规定及产业政策要求,14家石料加工企业整合后必须各建设一个水洗砂厂,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合法手续,以减少运输石粉产生的污染;对无证洗砂厂,采取强制取缔的方式,全部取缔到位。

“无证石英砂厂,粉尘污染严重”的情况部分属实。2012年禹州市组织公安、环保、国土、电力、安监等部门对排查出的49家非法石英砂场进行了全部取缔。经现场检查,已取缔非法石英砂场未出现反弹情况。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排查中发现的范红磊洗砂场和姜刚石英砂厂环境违法问题,予以取缔。针对彭花路浅井至无梁段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按照6月22日许昌市政府市长胡五岳现场督察要求,做到三个到位。在下一步工作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禹州市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加快推进彭花路沿线环境整治,加强企业监管,严防违法生产行为发生,通过推进矿山企业综合治理、加大路面保洁和修复力度、加大超载超限治理力度等有效控制道路车辆扬尘。

问责情况: 无

 

三、许昌市禹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60015

反映情况:许昌市禹州市梁北镇苏沟村,村内有一个禹州市振业煤干砖厂,生产过程中烧煤粉尘、黑烟污染。反映问题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该厂全称为禹州市振业建材有限公司,生产时,用煤将含有煤矸石的砖坯引燃,然后引火熄灭,被点燃的砖坯在风机供氧的条件下自燃烧结而成。该企业安装有脱硫除尘设施,焙烧窑产生的废气经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不是投诉人反映的“烧煤粉尘、黑烟污染”的情况。该企业自从2017年11月15日河南省实行错峰生产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群众反映的问题均由当地环保部门进行调查并予以公开反馈。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 无

 

四、许昌市禹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60037

反映情况:许昌市禹州市郭连乡高庙董村5组,有一个车床加工喷漆气味难闻,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2018年6月13日,群众向郭连镇政府举报,反映该加工户存在喷漆气味难闻,噪声扰民的问题。针对该加工户存在的违法行为,禹州市环保局联合郭连镇政府于6月14日对该加工户采取了断电措施。

2018年6月17日,接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交办件后,禹州市组织调查发现该加工户断电停产。

处理及整改情况:禹州市对该加工户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3日内拆除生产设备并清除原料。目前,该加工户已取缔到位。

问责情况: 无

 

五、许昌市禹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60043

反映情况:许昌市禹州市东产业集聚区,华润门业已经上了环保设施,还没有恢复供电,影响正常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2018年6月2日,该企业被群众举报,反映其存在喷漆污染。经查,该企业无环评手续,且存在喷漆污染行为。针对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市对该企业采取了断电整治措施,并立案处罚。

目前,该公司虽然安装了油漆污染防治设施,但其环评手续还在办理中且处罚未结案,不具备恢复供电的条件。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该企业的情况,将督促其尽快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做好服务。

问责情况: 无

 

六、许昌市襄城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50099

反映情况:许昌市襄城县湛北乡紫云镇首山焦化,生产过程中排放黑烟,废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接压进地下深井里。诉求人要求暗访。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群众反映的“襄城县湛北乡紫云镇首山焦化”全称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许昌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6月18日,襄城县政府组织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年产60万吨焦化工程项目、年产160万吨焦化工程项目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均按照环评批复文件要求建设,各项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焦化废水、生活污水经2座酚氰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管道输送至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地面除尘站、脱硫设施运行正常,大气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正常,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线监测数据均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规定限值,未发现生产过程排放黑烟现象,也没有发现“废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接压进地下深井里”的情况,深井水水质监测结果无异常。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 无

 

七、许昌市长葛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60008

反映情况:许昌市长葛市老城镇菜李村1、覆膜砂厂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污染环境;2、村子里的塑料厂经常点燃废料气味刺鼻,废水排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群众反映的覆膜砂厂全称是长葛市德尚覆膜砂厂,2016年11月经现状评估,整改完成后通过环保备案。其生产运行过程产生工艺废气及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以有组织形式排放,根据监测数据,其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要求。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

群众反映的塑料厂,主要是废塑料收购、分拣、销售及部分废塑料破碎、熔化造粒企业,大多无工商、环保等手续,生产过程中废水、废气污染物直接外排,属于取缔类“散乱污”企业。“点燃废料,气味刺鼻”情况属实,此类企业产生的生活垃圾、包装等杂物含有部分塑料成分,在垃圾池点燃后气味刺鼻。“废水排入地下污染地下水”不属实。废塑料收购业主在分拣的基础上进行破碎,会产生清洗废水直接排放。长葛市疾控中心于2018年6月19日对该村地下水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地下水无异常。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严格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大对长葛市德尚覆膜砂厂监管力度,确保该厂生产运行中,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2018年5月长葛市老城镇政府与河南森源城市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老城镇环卫市场化项目运营托管服务合同》,河南森源城市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将负责老城镇及28个行政村(包括菜李村)的日常保洁及生活垃圾收集,每日普扫一次,垃圾日产日清。同时,加大对焚烧塑料及垃圾的监管力度,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自觉守法,同时对违法焚烧现象依法处罚,从根本上杜绝焚烧垃圾现象。(三)各部门齐抓共管,动员全社会力量,不断加大“散乱污”违法企业整治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决不姑息迁就,确保整治取缔到位。

问责情况:无

 

八、许昌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60013

反映情况:发现废旧汽车拆解和维修行业中产生大量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旧蓄电池、安全气囊、尾气催化剂、使用油漆和有机溶剂产生的废物)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恳请调查单位有我市管辖的许昌金回物贸有限公司;包括大量汽车维修、4S店等。

调查核实情况:许昌金回物贸有限公司,2003年经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16号公告公布为第一批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经现场调查,该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建设有5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共90㎡,采取“三防措施”并张贴各类标识。产生的废矿物油由许昌轴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定期上门回收。产生的废蓄电池由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回收。产生的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由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回收。安全气囊经爆破箱引爆后作为一般废物进行处理。废制冷剂已按要求设计回收装置,待有氟利昂后按要求暂存转移。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油水分离后回用于地面冲洗,不外排。拆解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净化后的废气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信件反映的废旧汽车拆解中产生大量的危险废物处置不当不属实。

我市从2014年把机动车经营、维修等企业产生的废矿物油纳入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全市4S店、维修行业产生的废机油进行无害化处置。截至目前,我市共65家汽修行业、4S店纳入正常管理,所产生的废机油收集转运至新宜源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处置。

处理及整改情况: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对汽车拆解、汽修行业、4S店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全市汽车拆解、汽修行业、4S店全部纳入电子信息管理。加强对汽车拆解企业的督查力度,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按照规范操作运营。

问责情况: 无

 

九、许昌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5003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编号X410000201806160013的信访交办件内容相似。

调查核实、处理及整改及问责情况:与编号X410000201806160013的信访交办件办理结果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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