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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12批)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06-19 21: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许昌市禹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98

反映情况:许昌市禹州市顺店镇大韩村1组韩某某,在诉求人房屋后面养殖鸳鸯,臭气难闻影响正常生活。曾反映过问题未解决,政府部门有亲戚进行包庇。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群众举报的该养殖户在居民房屋周边养殖鸳鸯,产生臭气污染情况属实。反映的信访举报未处理和韩某某亲属在禹州市顺店镇政府任职对其包庇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禹州市已依法对该养殖户取缔,该养殖户已将鸳鸯移至村庄南侧1.5公里空旷处进行养殖,原场院涉及动物排泄物已清理完毕。

问责情况:无

 

二、许昌市禹州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20041(*)

反映情况:1、许昌市禹州市苌庄镇缸瓷窑村李某某借助村集体名义以土地复垦整治为名,借助河南正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在缸瓷窑村北坡大肆开挖国家资源(铝石、铝矾土、石灰石等所有可卖资源),造成国家防护林、其他林地、耕地等生态资源遭到毁灭性破坏,面积达到500多亩,至今被破坏的土地上寸草不生。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千万元以上。2、李某某利用职权在没有任何开采许可占地手续的前提下,大肆非法侵占、采挖国家资源造成缸瓷窑村5组南山23亩多基本农田遭到毁灭性破坏,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其中,缸磁窑村土地复垦整治项目存在违法行为情况属实,国家防护林等500多亩生态资源遭破坏情况不属实,23亩多基本农田遭到毁灭性破坏情况不属实。

禹州市苌庄乡缸瓷窑工矿废弃地土地复垦项目系对原苌庄乡公办铝矿开采后的土地荒山进行复垦整治,总面积约544亩。河南正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公开招标后中标,2016年8月25日与苌庄乡政府签订施工合同,项目目前部分完工。项目施工过程中,河南正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苌庄镇缸瓷窑村2组李某彪、苌庄镇长町路村2组邱某某等因违法开采资源问题先后被禹州市国土资源局立案调查,并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禹州市林业部门经现场调查和与国土部门地籍图对接,土地复垦项目范围内不涉及林地,未发现有滥砍滥伐痕迹。

苌庄镇缸瓷窑村5组南山土地系李某常未经批准私自占用建砂岩粉碎场,违法占地面积约1.74亩,2015年4月11日禹州市国土局已进行了现场查处,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并责令拆除恢复原状。目前,违法占地已复耕。

处理及整改情况:由禹州市政府负责,严格按照土地复垦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加强监管巡查,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资源行为,对项目周边的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实施清理、覆盖、绿化,真正达到土地复垦的目的。

问责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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