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60101(*)
反映情况: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谢庄村,许昌源威建材有限公司法人徐某某,该厂建在基本农田内,之前投诉已拆除现在又开始生产,存在应付检查,无任何相关手续,废气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群众所反映的许昌源威建材有限公司投诉已拆除现在又开始生产,废气污染情况属实。经调查核实,该公司为石子加工企业,粉碎过程中存在粉尘污染问题。5月14日接到群众举报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村张办事处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该料场实施断水断电,余料清除,地磅拆除,但期间还有零星余料销售。
(二)反映该公司建在基本农田内不属实。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占用土地为建设用地。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7日,接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交办件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再次对该企业进行关闭取缔。目前已断水断电,厂房已拆除,设备已拆除,现场物料已清理完毕,裸露地面已覆盖。
问责情况: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长村张街道办事处2名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二、许昌市禹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70019(*)
反映情况:许昌市禹州市古城镇岗王村。1、禹岗机械配件厂污水直排入该企业旁边河里,污染严重。2、禹岗机械配件厂西边1公里处,有7-8家制作活性炭加工厂,烧烟煤产生二氧化硫烧坏树木和庄稼污染严重。投诉人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至今没有处理结果。投诉人之前被该企业老板及家属殴打过。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禹岗机械配件厂调查核实情况
反映“禹岗机械配件厂污水直排入该企业旁边河里”的情况属实,但反映“污染严重”的问题不属实。
2018年5月30日,禹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排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少量生活污水直接外排的违法行为,现场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要求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治。6月8日,接到交办件后,禹州市立即组织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未落实停产整治要求,仍在生产。少量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该企业旁边坑塘(属石梁河支流-白水河)。调查人员现场勘察发现坑塘里有大量鱼虾,取水监测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IV类水质标准,并非“污染严重”。
(二)周边活性炭加工厂调查核实情况
反映情况不属实。
禹岗机械配件厂周边共7家活性炭加工厂,分别为禹州市绿林净水材料有限公司,禹州市永富净水材料有限公司,禹州市岗王净水材料有限公司,禹州市瑞方净水材料有限公司,禹州市金德瑞净水材料有限公司,禹州市诚信净化材料有限公司,禹州市瀚蓝净水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工艺均为:煤、糠醛渣、膨润土→磨粉→成型→晾晒→炭化→筛分→成品。每家企业都安装有脱硫、除尘设施;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原料存放于半封闭料棚;物料成型、成品筛分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以上生产项目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均于2016年由禹州市环保局出具备案公告。
2018年4月20日,7家活性炭企业因厂区环境脏乱差等问题,被禹州市古城镇政府采取断电停产措施。4月21日,禹州市环保局对7家企业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要求7家企业停产并对厂区和周边环境进行整治,这7家企业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6月8日,禹州市接到交办件后,立即组织人员对7家活性炭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7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7家企业周边的小麦已收割,树木长势良好,不存在投诉件反映“烧烟煤产生二氧化硫烧坏树木和庄稼,污染严重”的情况。
反映“投诉人之前被该企业老板及家属殴打”等利益纠纷一事,2017年11月28日纠纷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岗王村7家活性炭企业给予了一次性赔偿金。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禹岗机械配件厂整改情况
针对该企业违法行为,由禹州市环保局责令整改并对其立案处罚。目前,该企业已停产整治,并封堵了生活污水排污口。禹州市环保局正在按程序对其立案处罚,同时会同工信部门指导企业制定现代化技术改造方案。
(二)7家活性炭加工厂整改情况
由禹州市政府落实7家企业的停产整改措施,确保按要求整治到位。
问责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