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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组织召开《许昌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

【信息时间:2023-05-22 17:5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5月17日,市司法局组织召开《许昌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市政府办政策法规科、市政府法律顾问、许昌学院法学专家以及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司法局党组成员、高级法律专务杨琼主持会议。

会上,起草单位市住建局首先介绍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前期起草、征求意见情况。随后,与会专家发挥业务专长,结合工作实践,对照上位法规定并参考有关地市经验做法,围绕加装电梯的申请主体、业主表决比例、资金筹集方式、工程施工等内容对《办法(征求意见稿)》逐条逐项进行了研究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建议30余条。

经过讨论,与会人员就《办法》出台形成了如下共同意见:一是把握基本原则。行政规范性文件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直接产生影响,因此,要全面论证规范性文件制发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确保文件合法有效,不违反上位法规定。二是适时举行听证会。加装电梯涉及民生,起草单位要积极搭建沟通平台,聚焦低层住户关心的采光、通风、噪音、安全等问题充分听取意见,尽可能消除分歧、达成共识,实现政府引导、居民自治、社会参与的良性互动,提高居民认可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三是完善配套规定。关于资金补贴问题,相关单位尽快就补贴额度、要求、程序等出台具体规定,确保规范性文件出台之后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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