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满足老年人、外籍来许人员等群体多样化支付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我市支付服务水平,更好服务社会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人民银行许昌市分行和市金融工作局牵头起草了《许昌市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一、征集内容
公开征集许昌市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征集方式
采取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
1.联系电话:人民银行许昌市分行支付结算科0374-2668261。
2.电子邮箱:xcrhzfjsk@126.com。
三、征集时限
为尽快推动重点地区、重点场景支付便利性明显改善,持续丰富移动支付、银行卡受理、现金支付、账户服务、宣传推广等支付服务供给,着力完善多层次、多元化支付服务体系,征集时限自2024年5月17日起,2024年5月23日止。
中国人民银行许昌市分行
2024年5月16日
许昌市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国办发〔2024〕10号)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4〕15号),更好满足老年人、外籍来许人员等群体多样化的支付需求,推动移动支付、银行卡、现金等支付服务方式并行发展、相互补充,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大额刷卡、小额扫码、现金兜底”的总体思路,以大型商圈、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文博场馆、文娱场所、酒店、交通枢纽站点、医院等为重点场所,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相结合,持续丰富银行卡受理、现金支付、移动支付、账户服务、宣传推广等支付服务供给,不断提升全市支付服务水平。2024年8月底前,进一步扩大境外银行卡受理覆盖面,实现重点场景支付便利性明显改善;2024年12月底前,基本解决老年人、外籍来许人员等群体支付痛点难点问题,支付受理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市多层次、多元化的支付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支付服务水平得到巩固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提升银行卡支付覆盖面。
1.提升银行卡刷卡便利性。不断提升老年人、外籍来许人员等群体使用银行卡的便利性,完善公共事业缴费、医疗、景区、商场等便民场景使用银行卡支付条件。聚焦“食、住、行、游、购、娱、医”等重点场景,按照“充分必要”原则,确定全市大型商圈、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文博场馆、文娱场所、酒店、交通枢纽站点、医院等重点场所及重点商户名录并动态调整,力争2024年8月底前重点商户境外银行卡受理覆盖面达到100%。市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将商户银行卡受理情况纳入各自领域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或监管范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许昌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许昌监管分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东城区管委会)
2.推动境外银行卡受理设备改造和标识布放。组织指导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按照“谁的商户谁负责,谁的终端谁负责”的原则,加快推进境外银行卡受理软硬件改造和受理标识布放,统筹推动非接触式支付发展。指导收单机构加强商户培训和巡检、做好标识张贴、优化纠纷协商和风险交易处置等服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许昌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许昌监管分局)
(二)持续优化现金使用环境,依法依规保障现金支付。
1.优化现金服务供给。督促经营主体依法依规保障现金支付,引导经营主体特别是交通、购物、餐饮、文娱、旅游、住宿等民生、涉外领域主体公开承诺可收取现金。督促指导银行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做好现金需求测算调配,保持现金业务网点及自助现金机具等基础设施处于合理规模,不得随意停办人民币现金存取业务或降低服务质量。指导银行面向商户开展零钱兑换、残币兑换、小面额兑换等现金服务,主动推出标准化、多样化的人民币现金“零钱包”产品,服务范围覆盖大型商圈、旅游景区、交通出行、医院等重点现金使用场所,满足公众多层次人民币现金服务需求。力争2024年12月底前全市“零钱包”累计投放不少于10000个。文旅、文物部门应督促有关单位保留人工售票窗口,并规范管理其职责范围内相关场所的现金收付,张贴现金支付标识,保障消费者现金支付选择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民银行许昌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许昌监管分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东城区管委会)
2.全面提升ATM(自助取款机)适用性。按照“能开尽开”的原则,督促银行持续开展ATM银行卡受理改造,鼓励银行结合实际开通自助设备支取小面额零钞功能,支持老年人、外籍来许人员等群体使用境内外银行卡支取人民币现金。(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许昌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许昌监管分局)
3.持续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问题、假币危害整治。建立健全人民银行与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拒收现金问题联合会商协同处置工作机制,在监管职责范围内,采取具体明确方式指导和规范相关行业主体的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加大对各领域现金使用情况的摸排力度,认真查处拒收人民币现金的投诉举报线索,对公众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大的拒收人民币现金主体实施行政处罚并依法公示。充分发挥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反假货币业务管理,强化信息共享与情报支撑,加大重点领域假币危害综合治理力度,构建让群众放心的现金流通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公安局、人民银行许昌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许昌监管分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东城区管委会)
4.持续优化外币兑换服务。大力推广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业务,指导外籍来许人员入住较多的酒店增设外币代兑点或自助兑换机。推动重点旅游场所周边银行网点提供外币现钞兑换服务,丰富可兑换的外币币种,加强外币兑换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外币兑换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外汇局许昌市分局)
(三)大力推广移动支付,进一步提升移动支付便利性。
1.提升移动支付产品体验感。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要加强合作,在业务合规和风险可控前提下,持续完善移动支付服务,优化业务流程,丰富产品功能,扩大受理范围。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外籍来许人员等群体支付习惯及需求,提供大字版、多语言手机应用等便利化服务,提升移动支付各环节的友好度和便利性。(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许昌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许昌监管分局)
2.强化通讯服务保障。做好外籍来许人员通讯保障服务,优化外籍来许人员境内手机号码办理流程,为外籍来许人员提供良好的国际漫游服务。(责任单位: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3.推动线上线下支付服务相融合。以重要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特色商业街区、重要文娱场所为重点场景,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支付更加便利。支持与“食、住、行、游、购、娱、医”等消费密切关联的互联网平台企业,优化老年人、外籍来许人员等群体线上、线下购买产品与服务的支付体验,支持境内外银行卡支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人民银行许昌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许昌监管分局、外汇局许昌市分局)
(四)切实增强各种支付方式包容性,为消费者提供多种支付选择渠道。大型商圈、4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文博场馆、文娱场所、四星级(含)以上酒店、交通枢纽站点、三甲医院等重点场所必须配备受理银行卡、移动支付、现金等必需的软硬件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商圈、重点景区配备多语种自助翻译机,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支付工具及方式。鼓励非重点商圈、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文博场馆、文娱场所、酒店、交通枢纽站点、医院等积极创造条件比照办理,共同构建包容多样的支付受理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许昌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许昌监管分局、外汇局许昌市分局)
(五)优化账户服务,提升开户便利化水平。
1.持续提升账户服务水平。指导银行、支付机构进一步优化开户流程,合理实施账户分类分级管理,提升简易开户服务银行网点覆盖率,力争2024年8月底前全市全国性银行机构80%以上网点支持为外籍来许人员提供简易开户服务,其他银行机构50%以上网点支持为外籍来许人员提供简易开户服务;力争2024年12月底前,有条件、有意愿的银行建立本外币合一账户体系,支持银行接入“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基本账户开销户业务高效办理。(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许昌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许昌监管分局、外汇局许昌市分局)
2.强化网点服务管理。聚焦重点网点、重点业务环节,推动银行完善网点便民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外籍来许人员提供线上预约、多语言服务、咨询投诉等配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银行配备8个语种版本《在华支付指南》宣传册或外语服务专员,编印布放适老化、国际化账户服务指南,不断提升网点服务体验。(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许昌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许昌监管分局、外汇局许昌市分局)
3.深入推进涉赌涉诈“资金链”精准治理。银行、支付机构要压实配合打击跨境赌博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体责任,坚持防风险与优服务并重,精准实施涉赌涉诈“资金链”治理,畅通账户管控、账户冻结异议申诉渠道。按照“风险为本”原则,在符合反洗钱法律制度前提下,优化客户身份识别和可疑交易监测、报告工作。要强化联防联控机制,统筹推进反制技术,开展风险排查整治,建立完善智能风控模型,加强警银联动,及时识别风险账户、管控洗钱通道。力争2024年12月底前全市打击跨境赌博和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许昌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许昌监管分局、外汇局许昌市分局)
(六)强化宣传推广,提升支付服务认知度。
1.统筹开展支付服务宣传。鼓励在大型商圈、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文博场馆、文娱场所、酒店、交通枢纽站点、医院等重点场所设立支付服务咨询点,常态化开展支付服务宣传。支持在国际会议、涉外展会、涉外赛事等重大活动举办期间开展特色宣传,帮助外籍来许人员充分了解境内各类支付服务。鼓励银行、支付机构结合各自产品特点,制作多语种、多类型的宣传材料,充分利用银行网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持续广泛开展优化支付服务、反诈拒赌、个人用汇便利化、反假货币等专项宣传,在重大活动期间、重要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提升老年人、外籍来许人员等群体对支付服务的认知度、获得感和安全感。(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外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民银行许昌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许昌监管分局、外汇局许昌市分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东城区管委会)
2.规范支付服务标识。银行、支付机构要规范银行卡、移动支付、现金支付、ATM境外银行卡取现、个人本外币兑换等各类标识张贴,强化业务人员培训,对于新增商户要实现“即开即贴”,充分发挥标识对客户的引导作用,力争2024年8月底前完成重点场所、重点商户标识张贴工作。(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许昌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许昌监管分局、外汇局许昌市分局)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人民银行许昌市分行、市金融工作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紧扣目标、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着力推动优化支付服务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人民银行许昌市分行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督导机制,持续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景、重点商户等开展经常性督导、过程性指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人民银行许昌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许昌监管分局要依职责督促指导银行、支付机构畅通咨询投诉渠道,提升投诉处理效率,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支付服务主体要压实商户、账户等管理主体责任,持续加大资金、人力、物力等各项投入,确保优化支付服务工作措施有效落地。
(二)强化示范引领。要充分发挥市中心城区流量商超“胖东来”、禹州市神垕古街、鄢陵县花海大道沿途生态旅游度假区等文旅消费集中地区示范作用,为其他地方提供可参考、可复制的经验。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交流合作,宣传推介特色经验做法,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优化支付服务纳入旅游城市建设、文明城市建设、地方社会综合治理、营商环境评价等考核评估范围,综合运用窗口指导、约谈等措施,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高效完成。
(三)形成长效机制。鼓励银行、支付机构开展业务创新,进一步优化面向老年人、外籍来许人员等群体的支付产品和服务。鼓励各地出台财政奖补政策,对受理境外银行卡的机构和商户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鼓励各地在支付服务需求较多的场所设置外币代兑点或自助兑换机,并给予一定租金减免。建立健全优化服务和防控风险相结合、服务民生和推动发展相结合的支付服务长效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并及时改进,巩固提升全市优化支付服务工作成果。
关于公开征求《许昌市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结果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支付服务水平,更好服务社会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和《河南省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实施方案》精神,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期间,人民银行许昌市分行在许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就《许昌市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建议,截止期满,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