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魏都区、建安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奖惩办法》规定,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各监督主管部门对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护工作进行了实地复查,现将水系管护情况通报如下:
一、得分情况
市住建局96.19分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93.38分
市城管局93.32分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91.10分
魏都区88.93分
长葛市88.90分
建安区78.30分
东城区76.39分
经济技术开发区46.69分
二、结果运用
1个综合得分高于95分的优秀单位:市住建局,奖励1万元;5个综合得分在80-95分的合格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城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魏都区、长葛市,不奖不罚;鉴于受1月份疫情影响,经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部分河段管护不到位,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不合格单位:建安区、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酌情从轻处以10万元、20万元、40万元罚款。3月底前无法按时完成问题整改的,将严格按照《奖惩办法》执行。
三、存在问题
(一)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建安区案件派遣问题未及时整改,整改率低;干枝、落叶、水面漂浮物等清理打捞不及时,日常管护不到位。
(二)长葛市杜村寺湿地出水水质不达标,造成清潩河关庄闸上游水体污染。
(三)部分河道、湿地干枯水生植物至今未收割,影响水系观瞻。
(四)灞陵河、清潩河段部分木质栈道、护栏、座椅等设施损坏较多,长期未修复,存在安全隐患。
(五)涉水系建设工程管理不规范,未按《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保护条例》办理相关施工审批程序。
四、下步要求
(一)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建安区务必高度重视河湖水系管护工作,加强对第三方管护公司监管力度,保持管护队伍稳定,提高问题整改率。
(二)长葛市要引以为戒,加大生态环境监管力度,认真开展巡查,对排查发现的污染隐患及时进行整治,坚决杜绝污水、废水排入清潩河。
(三)各责任单位应加强对沿河配套设施的排查,建立专项整改台账,落实专项维修经费,对损毁的设施进行全面修缮,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各责任单位要抢抓春季有利时机,针对辖区内黄土裸露、缺株断档开展绿化补植工作,要求3月底前完成。
(五)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许市水(2019)38号《关于规范中心城区河湖水系保护范围内修建工程管理的意见》文件要求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附件: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2月份管护情况
2022年3月8日
附件
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2月份管护情况
按照河湖水系管护标准和要求,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人员于2月21日至23日对各责任单位2月份管护情况进行实地复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管护情况
按照河湖水系管护情况从好到差依次为:
湖泊:示范区芙蓉湖、东城区鹿鸣湖、东城区秋湖湿地、魏都区灞陵湖、建安区北海、建安区秋湖湿地
灞陵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魏都区、建安区、开发区
清潩河: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东城区、魏都区、建安区、长葛市
饮马河:长葛市、示范区、建安区、魏都区、东城区
湿地:长葛市关庄湿地、东城区橡胶二坝湿地、建安区三达湿地、魏都区宏源湿地、开发区屯南湿地、建安区关庄湿地、
长葛市杜村寺湿地
其他河流:市住建局护城河、市城管局中央公园、魏都区连通渠、市城管局护城河、魏都区运粮河、东城区天宝河、魏都区幸福渠、开发区运粮河、魏都区灵沟河、东城区许扶运河、建安区灵沟河、建安区长店沟、魏都区长店沟
其它湖泊:市住建局小西湖、东城区东湖、开发区双龙湖
二、事部件派遣处置率
长葛市处置率96.00%
市住建局处置率93.75%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处置率89.83%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处置率87.50%
市城管局处置率84.13%
魏都区处置率76.14%
建安区处置率72.14%
东城区处置率67.15%
经济技术开发区处置率55.76%
三、存在问题(2月份管护问题台账.xls)
四、下步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2月份管护问题台账》时限要求,制定措施,明确责任,逐一抓好落实整改。整改情况于3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责任单位公章上报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