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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于2017年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商改居土地手续办理办法的通知》(许政办〔2017〕23号),已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拟予以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请于11月13日前通过书面形式向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5306房间),也可以通过电子邮箱xctdlyk@sina.com反馈。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