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市民孙先生到魏都区医保中心为妻子领取生育津贴。他只领取了200元产前检查费,而另一名妇女领取了一万多元生育津贴。这是为什么?记者咨询了市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科的工作人员。
生育津贴就是“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是生育保险基金的一部分。按照国家规定,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为其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而生育保险费是生育保险基金的主要成分。“生育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职工本人不缴费。”市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科工作人员郑琳说,生育保险基金用于支付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和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等。
“生育津贴是参保人员休产假时的‘工资’,按日计发,日标准为参保人员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郑琳说,除了生育津贴外,200元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是每名参保人员都有的。而正常分娩、异常分娩、剖宫产等生育医疗费都以限额方式在医院生育过程中支付过了。孩子出生后,参保人员可根据个人情况到当地医保中心领取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
领取生育津贴须符合两个条件
8月3日,在市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科,记者正好碰上前来领取生育津贴的市民赵女士。和孙先生遇到的情况一样,赵女士只领到了200元产前检查费。对于这一点,她感到十分不解。
郑琳解释,赵女士在休产假的时候已经领取了由财政部门发放的“产假工资”。原来,在赵女士休产假的时候,她所在单位一直给她发着钱,而她并没有在意,以为是正常发工资。
“到医保中心领取生育津贴的参保人员都在非财政全供单位工作。她们休产假时,单位不发工资。”郑琳说。
除了这个条件,领取生育津贴还须符合一个条件,那就是连续参保一年。“如果单位给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及时或不够一年,那么其职工也不能领取生育津贴。”郑琳说,非财政全供单位的职工连续参保12个月后生育的,在孩子出生后90天内都能到参保的医保部门领取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