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文旅厅联合下发了2024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许昌市获河南省2023度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共计188.6万元,专项资金金额位列全省各省辖市第一方阵。其中,非遗项目保护资金60万元、展示馆(传习所)保护资金15万元、非遗“点亮”计划保护资金80万元、省级传承人保护资金33.6万元。
2023年11月份,省文旅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2024年度非遗保护资金申报工作通知。接到通知后,许昌市文广旅局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对申报相关文件和政策进行了学习,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非遗保护资金的申报工作。经县(市、区)文广旅局及市非遗中心积极推荐,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认真审核,共向省厅申请了4个非遗项目、1个示范馆(传习所)、2个非遗“点亮”计划、56名省级非遗传承人保护资金,并上报了高质量的申报材料。后经省文旅厅组织专家评审,我市共有《传统中药加工炮制类综合项目》《豆腐制作技艺》《鄢陵陈化店茶饮习俗》《彭祖传说》4个项目、《禹州市杨志钧瓷艺术馆》1个示范馆、《非遗进民宿》、《非遗进景区》2个非遗“点亮计划”、蒋彩云、张书芳等56名省级传承人获得省级专项保护资金支持。
近年来,许昌市非遗保护工作抓根本、强基础,抓活动、扩影响,抓转变、促融合,抓创新、谋发展,工作卓有成效,保护非遗已成为全市人民的文化自觉,在保护实践中形成了“见人、见物、见生活”的非遗生态保护理念,和“以人为核心、以生产生活为载体”的非遗活态传承理念。目前,我市共有国家级项目3项、代表性传承人7人,省级项目43项、代表性传承人72人,市级项目181项、代表性传承人605人,县级项目610项,县级代表性传承人1493人。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3家、保护研究基地1家;省级非遗展示传习示范馆12家、非遗研究基地4家、社会传承基地2家、保护示范基地4家。
下一步,许昌市文广旅局将根据《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市非遗保护工作实际,对资金申报单位加强指导,严格把握经费使用方向及开支范围,加强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