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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依据《许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的平台、外走廊、阳台外、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或者危及安全的物品;禁止借用临街建(构)筑物或者树木在道路两侧拉绳晾挂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