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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参保女职工生育前在本统筹区内连续正常缴费满12个月后,可以享受生育津贴;2024年1月1日及以后生育的,生育前在本统筹区内连续正常缴费满9个月、不满12个月的,生育后(含生育当月)连续正常缴费达到12个月(含生育前缴费)也可享受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