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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的退役士兵,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允许适当延长修业年限。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拨,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拨的,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