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问答平台 > 市农业农村局

请问何时起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必须进场交易?交易是否收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5-12-26 11: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自2025年7月20日起,许昌市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必须进入许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场外交易或私下交易一律视为违规交易。

进场交易收取服务费,交易收费是指交易双方委托交易机构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项目且成交时,交易机构收取的服务费用。收费标准以《许昌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许农产权〔2025〕1号)为准,交易服务费采取双向收取,收费标准采用差额递减累进方式计算,以成交金额为基数,以人民币结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人民币万元)

差额计费率(%)

50以下

1.3

50-100

1.2

100-500

1.0

500-1000

0.8

1000-2000

0.5

2000以上

0.3

例如:成交金额为1500万元,服务收费额如下:

50X1.3%=0.65(万元)

(100-50)X1.2%=0.6(万元)

(500-100)X1.0%=4(万元)

(1000-500)X0.8%=4(万元)

(1500-1000)×0.5%=2.5(万元)

合计收费:0.65+0.6+4+4+2.5=11.75(万元)

注:

1、每笔交易最低收费200元。

2、对作为转出方的农户个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村集体,免收交易服务费。



手机扫一扫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