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2、哪些房屋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 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二) 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交存维修资金。
3、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哪些?
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电梯间、走廊通道、管道井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照明设施、电力设备安全外护栏、天线、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沟渠、池、井、消防设施、电子监控设施、避雷装置、区域围护、道路、绿地、非经营性停车场(库)、自行车棚、公益性文体设施、共用设施设备用房等。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主体是哪些?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产权人交存。
5、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原则是什么?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遵循“专户专存、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原则。
6、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是什么?
产权人按照所拥有房屋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我市现行标准为无电梯房屋42元每平方米,有电梯房屋66元每平方米。
7、专项维修资金的利息如何结算?
业主当年交存或者使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一年的结余部分按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计息,由专户管理银行按年结存到户。
8、续交专项维修资金的条件?
业主分户账面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
9、已交存维修资金的房屋在转让时维修资金怎么办?
房屋所有权转移时,该房屋的维修资金分户账中结余的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转让。
10、房屋灭失情况下交存的维修资金怎么办?
因房屋征收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房屋灭失的,按照规定将房屋分户账中剩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利息返还业主。
11、维修资金更新、改造费用如何进行分摊?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的分摊办法,相关业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根据其各自拥有房屋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12、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需要多少业主表决同意?
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13、有其他维修资金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怎么办?
可以拨打2166718或216679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