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问答平台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登记就业人员失业登记“一件事”办理周期与个人选择办理的事项有关,选择所有联办事项时,办理周期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失业登记、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内,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办理为7个工作日内,个人就业登记为3个工作日内。资金拨付时间不包含在办理周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