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项目名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服务对象:中央驻许企事业单位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及与其形成劳动合同关系或者聘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受理部门: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受理地址: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E座4层417室
联系电话:2628819
法定办理时限:自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之日起45日,特殊情况可延长15日(不含中止期间)
承诺办理时限:45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监督投诉电话:2628692
设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受理条件: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申请材料: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证据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