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一、存档办理流程
1、存档人员若选择窗口办理,到档案管理服务窗口提交材料申请商调函,若选择网上办理,注册登录《河南省流动人员档案公共服务网》,进入个人中心选择申请商调函,按照提示上传材料,工作人员审核办理;
2、存档人员通过自带或机要寄送的方式,将档案及相关材料和身份证一并交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核查档案各类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无缺件、错装、擅自涂改等情况;
3、符合接收条件的,办理存档手续,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进一步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
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许昌市竹林路与龙兴路交叉口市民之家CEF连廊208室。咨询电话:0374-2335545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及党员管理
1、转入条件(同时满足):非许昌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来许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符合档案转入条件(在市直单位工作,单位公章411000开头);在许昌市尚未购房租房居住,租住房屋所在社区为新建社区,尚未成立党组织;
2、符合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由高校党委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开具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省内转入直接填写去向“中共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流动党员第X支部委员会”,省外转入时填写抬头为“中共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然后填写去向。
3、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期限内,持本人党员档案到人才中心党支部报到,由工作人员核验党员档案,确认无问题后,报请人社局机关党委办理接收。
4、组织关系转移至人才交流中心的党员,应当在人才中心登记常用联系方式和备用联系人(电话)及工作单位、家庭住址信息,由人才中心登记备案,以便及时与党员同志取得联系。
5、组织关系转至人才交流中心的党员,应当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主动定期同党组织保持联系(最长间隔不超过6个月)。
6、党员党费缴纳标准为未就业人员每月1元,月收入3000以内的按照收入的0.5%缴纳。月收入3000-5000的按照收入的1%缴纳,月收入5000-10000的按照1.5%缴纳。
许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地址:龙兴路与魏文路交叉口创业服务中心A座15楼
人才交流中心党支部地址:龙兴路与竹林路交叉口创业服务中心CEF连廊208室 电话 0374-2335545
三、存档提供材料:1、必要材料
(1)《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
(2)身份证(在本地就业、创业的流动人员另需提供与本地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2、除以上必要材料外,根据不同情况各类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辞职人员、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离职人员,需提供辞职或离职材料和《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
(2)由其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其他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转入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通过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的学位证翻译件及原件、通过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的成绩单翻译件及原件。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咨询电话:2335545
四、档案转出提供材料:1、调档凭证。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开具的调档凭证;
(2)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开具的调档凭证;
(3)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录取院校开具的调档凭证;
(4)入伍通知书或武装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2、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本人和代办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
办理时限:即时
咨询电话:2335545
五、档案查阅提供材料:查阅人需两人以上,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查阅人身份证原件或工作证,经登记后查阅档案。需复印档案材料的,需单位开具相关证明。
办理时限:即时(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