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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受理。备注:不参保派人社局,未按时缴纳社保派税务局(未按时缴纳社保需询问诉求人参保地,属地派遣)。 了解: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