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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带薪休假、产假、婚假、陪产假的规定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6-02-13 16: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答: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带薪休假规定,《关于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豫人[2009]2号)(一)机关事业单位中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按《条例》和人事部第9号令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享受年休假的天数为: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天数不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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