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申请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由监护人一方陪同申请,并交验监护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的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
3.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护照的函件;
4.按规定提采集指纹信息;
5.与其申请事由相符的其他材料。
办理时限:首次办理、补发、换发均为7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
收费依据及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19]914号》规定,收费标准为:首次120元/本,补发、换发120元/本。
如您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市民之家出入境电话0374-2906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