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教育资助政策有:1.国家助学金;2.免学费、免住宿费。
1.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对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教育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政策标准:按照每生每年2300元标准予以资助,可分为二—三档。
申请程序: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2.免学费、免住宿费
资助对象:对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教育在校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政策标准:市直学校免学费标准为1600元/生/年,各县(市、区)学校免学费标准为1400元/生/年;住宿费参照发改委批复学校收费标准执行,民办学校免学费标准参照公办学校最高标准执行。
申请程序:经学校认定符合条件后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