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有:1.生活补助(简称“一补”);2.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1.生活补助(简称“一补”)
资助对象:对具有正式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分为寄宿生生活补助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政策标准:寄宿生:每年生均小学1250元,初中1500元;非寄宿生:按寄宿生标准的50%执行。
申请程序: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生或监护人向所在学校申请。
2.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政策标准:按每生每年800元标准予以资助。
申请程序: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生或监护人向所在学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