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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召开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经营集体约谈会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7-01 16:2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加强对全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压紧压实电动自行车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电动车市场秩序,防范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6月27日,示范区召开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经营集体约谈会。全区26家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电动车经营者不得销售未获得CCC认证或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得销售无CCC认证标志的车辆;不得伪造或者冒用CCC标志;不得购进和销售整车出厂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与车辆车体、铭牌信息不一致的车辆;不得以对消费者承诺提供非法改装、拼装、篡改服务诱导消费者购买所经营电动自行车;应主动告知消费者所购车辆属性,不得刻意隐瞒、混淆、误导消费者,将电动摩托车作为电动自行车销售;不得销售来源不明的充电器、蓄电池,不得销售经过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的充电器、蓄电池。

会上发放了《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告知书》,参会商户签订了《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电动自行车行业自律规范经营社会公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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