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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信息来源:许昌县政府【作者:【信息时间:2016-10-19 09: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是压实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督促各单位、各行业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建立专项工作台账,确保责任到人。同时,定期给乡镇办交办问题线索,压实责任,传导压力。二是理顺机制。建立重点督办、问题导向、工作通报、台帐管理、信息上报“五项机制”,组织10名基层纪检干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成立2个联合督导组,采取暗访检查、实地督导、随机抽查、重点督查等多种方式,围绕专项整治内容开展不间断、多批次、拉网式的监督检查,促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公开监督。灵活运用广播电视、简报、微信、微博、短信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扩大整治工作声势。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悬挂举报箱、建立网络、手机举报平台,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形成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良好氛围。四是从严执纪。充分运用巡视巡查、财政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成果,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同时,坚持挺纪在前,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改进办案方式,提高办案质效,增强监督执纪的实效性和震慑力。5月份以来,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已开展各类检查181次,检查各种项目91个,涉及扶贫、“三资”、民生等领域资金7400余万元;共发现问题线索55条,查办案件25起,约谈函询27人次,组织处理5人,纪律处分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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