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重点督办机制。定期筛选一个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反映较为集中和典型的重点乡镇进行督办,直接约谈相关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当面交办一批问题线索,压实责任,传导压力。二是落实问题导向机制。紧盯重点区域、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发现什么问题就查处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严肃查办什么问题。三是落实工作通报机制。定期对各乡镇、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虚于应付、问题线索办理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四是落实台账管理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职能部门要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乡镇和县直纪检监察机构要建立案件查办台账,作为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乡镇和县直纪检监察机构办理的问题线索须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五是落实信息上报机制。要求各乡镇纪委和县直职能部门定期上报问题线索和典型案例,并在规定时间上报自查摸底情况和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