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精准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严格执行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程序,做细做实低保基础工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做到低保对象准确、应保尽保,实现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二是切实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供养范围,提高特困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不断改善其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同时抓紧建立城乡统一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不断健全机制,研究制定随经济社会发展、基本生活标准和差异化照料护理标准有序增长的机制,确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三是积极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对贫困户的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结合,通过“基本医保+医疗救助”的医疗救助途径,有效缓解贫困家庭就医难和因病致贫的问题。四是认真做好临时救助工作。对因灾、突发事故、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贫困家庭“急难”救助,解决群众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五是积极引领创业就业。主要是针对因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困难,对贫困家户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引领创业就业。六是主动作为,做好对接。对不符合以上兜底救助的贫困户,主动引导其对接工会、残联、妇联等相关部门,按相关政策制定脱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