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用地理念。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相衔接,与城镇发展规划相衔接,与村庄发展规划相衔接,严格按照产业结构、板块分布划定工业区、商业区、居住区和农业种植区,以规划引导功能划分,以规划倒逼利用方式,以规划管制用地行为。二是严格用地审批。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坚决不供地,地价突破省、市政府规定的最低价位的坚决不供地,用地计划不符合集约用地标准的坚决不供地,突破用地计划且占补平衡任务不能完成的坚决不供地。三是强化闲置土地清理。对全县范围内的闲置土地进行清理,严厉打击囤地、圈地、炒地以及圈而不建、圈多建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清理出的闲置土地严格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意见》(许政[2015]8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