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开展“严打”活动。始终坚持打、防、管、控相结合,保持对敌对势力和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特势,加强对治安重点区域的排查整治,认真开展“严打”专项行动。二是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建设规范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调解组织,构建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将社会法庭与诉调对接工作有机融合;强化基层调解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率。三是持续巩固基层基础工作。该县财政累计投入近3000万元用于“天眼工程”,实现了联网规模全面覆盖;基层平安创建达标率在90%以上;通过电视媒体广泛宣传平安建设,在群众中产生极大反响。近日,省委政法委、综治办调查结果显示,该县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满意度全省排名第24位,比去年的第30名上升了6个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