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区县动态 > 老数据
一是评标时评标专家及工作人员应提前通知到位,确保准时评标,不可出现评标专家、监督人员等迟到现象,影响评标工作的严肃性。二是参加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评标室管理制度》,评标专家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三是评标实行全过程监控,做记录,并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