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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依法收回许昌县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信息来源:许昌县政府【作者:【信息时间:2015-09-14 08:5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实施许昌市城市规划,保障许昌县重点项目陆路口岸项目建设,许昌县国土部门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于近日依法收回许昌县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许昌县水泥厂面积64288.181平方米(合96.432亩);许昌县燃料总公司面积15437.2平方米(合23.156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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