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领导组织。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项目巡查工作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有关成员具体抓,齐抓共管、分工明确、高效统一的运作模式,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实施。二是加强项目管理。与发改委、规划、工商、财政、交通、水利、住建、农业、国土等部门进行沟通,通过第三方信息比对,排查差异户、漏管户,分类造册,逐户逐乡展开实地巡查,彻底核实,不留死角、无盲区,确保税源管理到位,税款征收到位。三是突出巡查重点。着重清查县委、县政府确定的“1522”投资促进计划、“1339”招商行动计划确定的200个重点项目,核实其项目立项、规划面积、涉及地税项目金额、工程进度、税款缴纳及其劳务和材料成本是否真实等详细情况。四是开展纳税辅导。抽调“懂税法、懂政策、懂财务”的专业人员,深入现场,开展纳税辅导,解答纳税人在涉税事宜上的疑惑,同时发放《房地产行业纳税情况自查表》和《建筑工程项目情况登记表》,帮助纳税人及时补正纳税方面的疏漏,引导纳税人自查自缴,做到 “依法征收、应收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