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限,加强审计监督力度和审计机关的廉政建设。许昌县审计局实行“四权分离”的新型审计管理模式,有效地进行了权力分解和制约,促进了依法审计程序到位和审计质量的提高。
该局推行审计项目计划制定权、审计查证权、处理处罚权、结果执行权分别由不同的股室完成的“四权分离”管理模式,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全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编制、下达和调整,负责检查和统计审计项目计划执行。各业务股室根据年度计划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从审前调查、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全面负责,并实行审计质量终身负责制。法制室对各股室提报的审计项目审理后提出初步处理处罚意见,提交项目审定委员会研究确定,转审计结果执行股执行。审计结果执行股负责所有审计项目结果的执行,主要督促被审计单位和相关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执行审计决定收缴和审计处罚、落实审计移送处理等事项。“四权分离”管理模式有利于明确责任,整合资源,提升效率,统一执收执罚尺度,避免项目间处理处罚畸轻畸重的问题,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促进依法审计,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同时该局还抓住“四权分离”契机,对审计业务控制各环节进行了细化规定,对审计复议和诉讼、审计质量过错和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为有效规范审计权力运行和降低审计风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